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在我區自主創辦初創企業登記注冊3年內的下列人員:小微企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法定代表人,承包土地、山林、魚塘等從事種養殖業的人員,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如在經營中出現自籌資金不足,并可提供抵押物抵押或信用擔保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現林小良同志(就業創業證號碼:441303007002232,開辦企業:惠州睿恒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經初步審查,擬同意其申請。現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1日,共3個工作日)。如對申請對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與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聯系(聯系電話:3371115)。
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