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法定勞動年齡內、自籌資金不足,并能夠提供抵押物或信用擔保的在本區自主創辦初創企業登記注冊3年內的下列人員,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法定代表人,承包土地、山林、魚塘等從事種養殖業的人員;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劃型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現羅貴強同志(就業創業登記證號碼:4413030017000791,惠州市惠陽區平潭強記雞場)向我局提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經初步審查,擬同意其申請。現予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4日,共3個工作日)。如對申請對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與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聯系(聯系電話:3371115)。
惠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