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我區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招生入學工作,為家長提供清晰、明確的入學指引,現發布本提醒。
一、適用范圍
本提醒適用于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滿6周歲且未取得小學學籍、完成小學階段學業且未取得初中學籍,申請我區2025年秋季學期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公辦學校
(一)本鎮(街)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申請批次及條件
第一批: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內戶籍及其監護人具有學區內房產;
第二批: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所在鎮(街)戶籍及監護人具有學區內房產;
第三批: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內戶籍,監護人無學區內房產;
第四批: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所在鎮(街)集體戶。
2.錄取辦法
依批次、積分高低進行錄取。若本批次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則全部錄取;若本批次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按積分高低依次錄取。積分辦法及所需材料參照《2025年第一至四批申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積分項目》(附件1)。
符合第一至四批申請資格但未被錄取者,由教育主管部門按積分高低統籌調配到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
1.申請條件。①我區投資、就業或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國際人士、港澳臺人士隨遷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突出貢獻人員子女;③政府統一組織并在移民安置點集中安置的移民子女;④因孤兒領養、父母離異而戶籍未落實的適齡兒童少年;⑤持本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區委組織部認定評定發放的優粵惠才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及企業人才子女;⑥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
2.錄取辦法。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法并結合學位情況,安排居住地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三)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申請條件及批次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本鎮(街)外惠陽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①監護人持有申請學校所在學區不動產權證(房產須為住宅性質且產權≥50%);
②監護人在申請學校所在學區就業或投資(需提供學區內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憑證或營業執照)。
(2)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惠陽區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①監護人持有申請學校所在學區有效居住證,居住證有效期需覆蓋2025年5月;對已申請辦理但尚未取得居住證的,可憑在有效期內且開具時間在2025年5月及之前的居住證受理紙質或電子回執申請。監護人戶籍是惠州市的,無需提供居住證,但須提供學區內的不動產權證或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憑證或營業執照。
②監護人已參保惠陽區基本養老保險且2025年5月處于在繳狀態。
符合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我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第五批招生對象。
2.錄取辦法
每所公辦學校錄取完第一至四批及政策性照顧對象子女后(含有需要統籌調配的戶籍生),剩余學位按照“一校一學區”原則全部用于第五批積分入學,積分項目及申請材料參照《2025年第五批申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積分項目》(附件2)。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①首輪錄取。申請人須在所屬學區內的學校申請學位,教育部門依據申請人的積分由高到低進行錄取,錄滿為止。
②補錄填報。首輪錄取工作結束后,教育部門向社會公布未錄滿的學校剩余學位信息。未被學區內學校錄取者,可從本鎮(街)未錄滿學校中,通過“hzschool惠上學”微信公眾號選擇填報兩所學校作為補錄志愿(平行志愿)。如鎮(街)只有1所公辦初中學校,則無補錄志愿填報環節。
③補錄規則。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補錄。積分入學系統按申請人積分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檢索,先看第1名的志愿,按照第1名填報的兩個志愿的順序依次檢索錄取;待第1名安排學位后,再進行第2名的錄取,按照第2名填報的兩個志愿的順序依次檢索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各校完成積分入學招生計劃。
補錄結束后,仍未被錄取者,家長需選擇有學位的民辦學校或回原籍就讀。
三、民辦學校
(一)申請條件
申請我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惠陽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政策性照顧對象;
3.本校教職工子女(須提供監護人購買惠陽區基本養老保險繳納憑證);
4.監護人持有惠陽區有效居住證(有效期需覆蓋2025年5月)且已參保惠陽區基本養老保險(2025年5月處于在繳狀態)。
注:對已申請辦理但尚未取得居住證的,可憑在有效期內且開具時間在2025年5月及之前的居住證受理紙質或電子回執申請。監護人戶籍是惠州市的,無需提供居住證。
(二)錄取辦法
根據學校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申請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全數錄取;如符合條件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實施電腦搖號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優先錄取符合條件的本校六年級畢業生。
四、區教育局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752-3826599;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詢地點:惠州市惠陽區淡水街道金惠大道3號區教育局3樓教育股。
五、附則
本提醒由惠陽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最終以后續發布的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為準。如有與上級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附件:
1.2025年第一至四批申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積分項目
2.2025年第五批申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積分項目
惠州市惠陽區教育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2025年第一至四批申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積分項目.doc
附件2:2025年第五批申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積分項目.docx